審辦財發(fā)〔2020〕7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署機關各單位、各派出審計局、各特派員辦事處、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建立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的決策部署,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批轉財政部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14〕63號)對審計工作的有關要求,審計署研究制定了《政府財務報告審計辦法(試行)》,已經(jīng)審計長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向審計署反饋。
聯(lián)系人及電話: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種金睿010—50991293
審計署辦公廳
2020年9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政府財務報告審計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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