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礦業(yè)權有償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3〕22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財政局:
為做好礦業(yè)權價款與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制度銜接,完善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政策,明確以往按財政出資比例繳納價款的探礦權、采礦權和以申請在先方式取得探礦權的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對國家出資勘查探明礦產地及權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0〕1018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已按財政出資比例進行評估并繳清價款的探礦權、采礦權,已繳納價款對應的資源儲量屬于已完成有償處置,不需再繳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其余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