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發(fā)布日期:2017-01-1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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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已于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3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0日

法釋〔2017〕2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3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guī)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本規(guī)定所稱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是指相對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因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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