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0-08-1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fā)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jiān)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fā)〔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xiàn)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是規(guī)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臺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yè)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fā)公司、 ……
繼續(xù)閱讀(剩余:89.66%)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4285220230314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