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關于印發(fā)《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的通知
司法部關于印發(fā)《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8-12-1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司發(fā)通〔2018〕13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公司律師管理辦法》已經司法部第39次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司法部

2018年12月13日

公職律師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職律師隊伍建設,規(guī)范公職律師管理,發(fā)揮公職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職能作用,根據《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職律師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職律師,是指任職于黨政機關或者人民團體,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機關頒發(fā)的公職律師證書,在本單位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公職人員。

第三條公職律師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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