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1.1億 貴州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被判無期徒刑
受賄超1.1億 貴州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被判無期徒刑
入庫時間:2021-09-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9月23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政協(xié)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袁仁國受賄案,對被告人袁仁國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國先后利用擔任貴州省茅臺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臺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29億余元。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袁仁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袁仁國受賄2050萬元系未遂;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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